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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自考入户广州条件要求,广州大专生落户要求

2023-12-09 02:20:37人气:编辑:广州自考网

1、广州大专生落户要求

大专学历不能通过学历入户方式入户广州,但可以选择职称入户、技能入户、积分入入户或投靠入户。

一、职称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一)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三)关于社保

1、以职称条件申报的,取得证书时所属单位为非广州市用人单位的,职称申报(报名)至评审(批准、认定)通过的时间段内在广州市须无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2、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过渡期政策

1、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的人员,其考试合格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原《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相关规定办理入户。

2、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且报考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8年)》的人员,其考试合格获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原《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关于社保

1、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将部分特殊情况下的补缴情形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4、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①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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