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40107)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 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 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 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 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 13 门 66 学分,选考课程 4 门 18 学分,毕业总学分为 72 学分。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 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 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 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师德 修养,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儿童发展规律,具备从事小学教 师职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意识,能够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 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本专业要求掌握小学相关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获得儿童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小学教育领域教学和管理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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