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下半年本科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答辩工作小组
组长:余晓征
成员:陈倩、梅金玲、李志勇、王学群、黄陆洋、纪雪萍、谢淦玲
全面负责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包括审核毕业生的答辩资格;安排答辩时间、场地和人员;监督检查答辩参与人员的工作作风,保障答辩工作有序进行。
2、成立答辩小组
按不同学科和专业成立49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三位专业教师和一位答辩秘组成(见附件),其中推荐一名副教授以上的教师为组长。原则上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
二、答辩对象
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824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57人。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18年11月25日(星期日)8:30开始
答辩地点:校本部第一教学楼
答辩顺序:按签到顺序
四、答辩过程及要求
每位学生答辩的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自行陈述时间为5分钟,其余为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问题时间。答辩小组在审阅学生论文并听取了学生的叙述后提出2—3个问题,提问原则上不超出毕业论文题目所涉及的内容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课程范围,难易程度适中。
五、答辩记录及评定
答辩学生须用黑色签字笔自行填写《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中的基本信息和“学生回答”一栏,其中“学生回答”一栏需按老师提问顺序回答。
答辩秘书填写《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及《学位论文答辩汇总表》中的。
答辩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
六、答辩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按现行论文格式提前用A4纸打印3份毕业论文终稿,装订好后于答辩当日交答辩小组秘书。
2、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答辩。若身份证遗失,须携带印有相片、身份证号和姓名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居住证、护照等。
3、答辩开始后迟到1小时者取消答辩资格。
4、学生须遵守答辩现场纪律,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答辩现场,不得喧哗,扰乱答辩现场秩序,违者取消答辩资格。
5、学生在答辩过程中要严肃认真,掌握好规定的时间。
6、学生自述论文时要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回答问题时要简明扼要、层次分明,对没有听清楚的问题可以提出请老师解释。
7、学生答辩时应着装整洁,无需使用PPT演示。
8、自学考试学生需交答辩费200元/人。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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