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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自考报名官网(南京大学自考报名入口)

来源:继续教育 2023-07-09 23:15:40 点击数:

详情介绍

因国家放假安排,2020年5月9日(周六)调休为工作日,部分考生请假存在困难。为方便考生,2020上半年我校自考毕业论文答辩时间确定为2020年5月16日-17日,请互相转告。

请报名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上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①所有课程理论考试已全部合格者,方可报名毕业论文答辩。

②2019年12月1日上午9点至12月4日下午17点在省考试院“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报名。

③2019年12月14日至18日在“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pay.nju.edu.cn)缴纳论文指导答辩费。

④从本批次论文开始进行学术规范检查。考生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起浏览南大继教院网站新闻公告“南京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论文查重若不能达到要求,将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及成绩。

⑤论文论题可见“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考生实际撰写论题,应在此基础上拓展或细化。考生也可与指导教师商议后拟定其他论题。

另就其他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

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2018.3)

相关链接:南大自考本科论文查重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南京大学即将出台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本批次起(2019年12月1日上午9点-2019年12月4日下午5点),自考毕业论文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考生毕业论文必须通过学术规范检查,如果毕业论文重复率(即文字复制比)不能达到要求,则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及成绩。

注:2019年12月1日前已经完成论文定稿答辩且获得论文成绩的同学,不受影响。该政策只对2019年12月1日起报名南大论文的自考生适用!

本批次报名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起浏览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es.nju.edu.cn)首页新闻公告“南京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通知中将详细说明论文查重的具体方法及要求。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并互相转告!

查重工作将依托“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采用考生自查、学校复查的方式进行。考生务必端正态度,不可心存侥幸。考生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不得伪造数据,严禁抄袭剽窃,引用他人文章必须注明参考文献。如果查重之后论文需要大幅度修改,导致考生无法按期参加答辩,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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